2009年迄今過得最有意義的一天,是春節前某日:白天參加某宗教團體NBA人物評選活動;晚上又出席了品酒會。

 宗教團體?一點也沒錯!我不確定是因為主事者身為NBA球迷,或單純想打破畛域;吸引、增加前來接受教化的人心。總之,目的在於選出對一般人而言,最具不放棄、奮戰啟示意義的NBA球員,然後將其事蹟寫在期刊裡。

 很榮幸壓軸發言──想有這份榮幸也不難,最後一個簽到就成啦……前頭,似乎絕大部份人都推薦Alonzo Mourning;也有人提Allen Iverson。AI就不評論啦!我當然也認為大佐當得起!畢竟,光是禮贊他,我就掙了不少稿費換酒喝。

 然而,既然哲人日已遠,那典型在夙昔就好。話又說回來,對象不是一般人嗎?一天嗑11種抗排斥等藥物,還要在激烈碰撞中扮肌肉棒子,連Tracy Mourning都差點翻臉了,如要煮成端給凡人享用的心靈雞湯,恐怕是太超過了。

 因此我大力推薦Udonis Haslem!

 什麼叫一般人?不就是常不被當成咖嗎?不就是貌似沒啥可出人頭地的本錢嗎?不就是在網路上用盡難聽字眼,鄙夷、譏笑遍所有上至球評、下至網友,自己卻總懷才不遇嗎?不就是胸懷萬里,但卻眼高手低;徒留憤世嫉世嗎?

 該怎麼做?該力抗跌宕而不怨天尤人;該知足常樂卻不放棄上進;該敬業樂群而不妒恨同儕;該充實自己然後等待時機;該略有成就也不鬆散懈怠……

 Haslem的經歷,我想大家都很熟,那漂泊、坎坷就不贅述了。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拿到聯盟最低薪時,他那欣慰的話語:「這……這夠我、我的朋友與家人過好日子了……」

 有顆易滿足而感恩的心,人生就好過多了啊!

 但Haslem遇上的機會可不一般啊!當禁區裡有胖超人、禁區外有閃電俠時,你該做什麼?……你站在距籃框數步外,左看看、右瞧瞧,發現自己已被世界遺忘了時,就好好像罰球一樣投籃就好。

 時至今日,那投籃姿勢還隱約看得出是「硬練」出來的痕跡。過程當然沒人鳥,但想必和櫻木花道學小人物上籃與特訓中距離投籃時差不多吧?

 期間,場下,Haslem稱職同時扮演胖子的小弟,與閃電俠的保鑣這兩個脚色。場上,他奮力摘下……即使是理應掉到胖子頭上的籃板球──因為,盡其可能降低胖子體力負擔,也是他的任務。我也始終記得:臂痛到無法高舉的Haslem,在熱火封王系列戰中,狠狠補扣得分那畫面……

 然後想起:談起幹總統,或許馬英九未必比你幹得好;但也不表示他沒資格幹總統──人生際遇,本是環境、機運加努力來決定啊!NBA裡太多球員,若曾有機運擁有無限開火權,只怕數據也未必比你熟知的那些砍將差到哪兒去。把握住機會,擁有表現空間的Haslem,即使到了今天,對熱火的重要性……講難聽點,若要拿來當籌碼,吸引力難道會遜於Shawn Marion嗎?

 遺憾的是:別說球員類型了,光憑「男人長相很重要」這點,Haslem就沒啥商業價值,也不會有多少球迷為他牽腸掛肚。但就算光抓所謂藍領球員來比較,以攻守兩端平衡來講,給Ben Wallace的錢,是我的話,倒寧願給Haslem。

 我不知道Haslem終極成就如何──或許就醬了吧?或許只能找到為牙套代言的機會吧?總之,他給我最大的啟示是:平平身為有胖子在內線的大前鋒,即使退一萬步,怨老胖子擋了你的路吧,Amare Stoudemire……設若你真的天縱英明,是更該克服一切以做出貢獻?還是埋怨球隊沒弄出讓你好好發揮的體系?

 即使沒有錯,太明目張膽當球員生涯是理財等終身規劃的一部份,並不好……

 不然呢?若要說起曾有著與你相當的聲價、類型或傷病疑慮,不有位前輩,目前還在加拿大享受北國風光嗎?

 我猜得真準!Haslem最終得到1票。但反正我心也不在了,急匆匆趕赴格蘭利威(Glenlivet)品酒會去,還比較實在。

 話說我一向秉持人多地方不要去的原則;然而若帶個「酒」字,不管什麼活動,照例都不缺席。

 該怎麼說呢?喝酒,世人大約是「學」來的;也常聽「酒有什麼好喝?這麼苦」之類的說法。但記得大約5、6歲時吧,筵席中,有大人捉狹弄了點酒給我品(說也奇怪,從來都不缺這麼無聊的大人)。我咋了咋後,說出生平第一句英語:「More……」

 言歸正傳!獲邀參加這品酒會,足以證明國內酒商競爭激烈、爾虞我詐,更不可能有資訊交流平台──就在不久前啊!我參加某葡萄酒商品酒會,不到一小時就品掉3瓶紅酒、2瓶白酒……若酒商像賭城各賭檔,有著老千檔案等共享資訊的話,今兒個這帖子就寄不到我手上了。

 然而,一到會場,便暗叫聲不妙──一坨人擠著長方桌,前方還有投影螢幕;擺明了就要上演預防子宮頸癌應定期檢查的說明會。喝酒?恐怕將變成潯陽江頭吧?

 還好,穿著蘇格蘭裙上陣的主持者,是台灣威士忌達人學院的林一峰大哥──人瀟洒呀~呀~性溫存……是我喜歡的類型。在他妙語如珠介紹下,逐一品嘗面前12、15、18、21──四杯不同年份威士忌。什麼感覺?

 哪有什麼感覺!杯子半滿或半空?就算要說禪,也起碼倒個半滿留半空好嗎?求你了……當然,主辦單位備有美女在後頭拿著酒,巧笑倩兮,隨時嫣然添酒。然而,這更包藏禍心了!看著那天真無邪的眼眸,你會想到趙詠華參與合唱的那個「有一個女孩叫甜甜……」或許也會想到費玉清唱的「姑娘、姑娘;美麗的好姑娘……」但怎唱得出江蕙那個「酒,一杯擱一杯;菸,一枝又一枝……」

 牛排嗑完了!且猶豫於要不要蒙著臉續酒之間,就被帶到「試飲機」之前。這似乎是本次品酒會訴求主題;常跑Pub的朋友,或許也早就不陌生了才是。然而,試飲者,不就牛被牽來也怡然自得者乎?看到主人輸入密碼什麼的,滿頭大汗操作螢幕,然後酒──小河淌水般流下來……一滴滴!就令人黯然魂銷啊!

 上個洗手間,發現鏡中憤怒的自己,面貌猙獰得好似Haslem。嗯!即使醉不成歡慘將別,也不走不行了!結果,勾起的酒意,最後到六條通,花了5,000元才解決……

 這些都罷了!照道理,嗑了牛排、喝了酒,人情義理,既然受之以瓊漿,就該報之以文章。沒關係,品酒心得,我回家慢慢品嚐,自然就寫得出符合宣傳效果的東西來。

 然而,讓我崩潰的最後一擊是:生平參加過無數品酒會,只這個是不送酒而送杯子的。想邀的是誰啊?優雅的玩家?還是喜好杯中物者?「杯中物」,就我淺薄的人生體驗認知,應該是裝在杯中的東西,而不是那個杯吧?

 但,裝杯子的盒兒挺好用的──杯子?徒然打破而已;能買櫝還珠嗎?

 一切感覺加總之後,昨天向晚時分……

 與我交頭的承辦人員──甜美可愛的Pony──打電話問我:「10號了耶!」

 LEO:「怎的?生日嗎?好呀!請吃飯……」

 Pony:「Peala;癩蛤蟆想……不!我是說:那個Glenlivet品酒會的心得該交了喔!」

 LEO:「……」

 好!交就交唄;橫豎酒也喝了、牛排也嗑了。但你可以用酷狗搜索,找參與那個品酒會的朋友事後寫的介紹,然後對照我的心得──不光是Pony,恐怕出錢的酒商看了都會暈倒吧?

 可威士忌是什麼?那不是衣香鬢影間用來優雅的;而是……你為了生活,辛苦一天後,一飲而盡當天疲憊的情境;也像回憶中,故鄉老街的青石板路上,三月時節混攙著塵土味的春雨那味兒……

 當然啦!不能太Baby……你可以從電影《英雄本色》(Braveheart)中;也可以親訪愛丁堡古堡,見證蘇格蘭人並不是英國人的歷史根由。1707年,兩蘭合併。1824年,剛創建大英博物館不久的英王喬治四世(King George IV),給了私釀的蘇格蘭Glenlivet第一紙威士忌蒸餾執照。1884年,英國法院公告:那是惟一以「Glenlivet」為名,且加上「The」的單一純麥威士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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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他們要以「單一無二」為訴求,應該是合理的。至於如講到風味,怎樣個單一無二法呢?由於那天喝的份量不足以產生評論;印象裡,只有一抹焦糖般的微妙香氣--那就有興趣的朋友自己去體驗了。但或許就像:單一無二……不,根本就是傳奇,應該是LEO我本人吧?

614c55fa6b1a1fc2.jpg 其實我自知酒量並沒好到哪兒去。還窩在老家時,坐在隄上飲酒賞月,結果掉到沙灘上,與螃蟹共眠一夜;三不五時就睡在家旁的百年荒塚間,後來還寫了一本有關鬼火見證的書……不過,這些年來,從一般場合,到漠北、白山黑水、西雙版納、台灣原住民村落;即使在我見過喝酒最凶殘、無人道的烈嶼(小金門)……從沒酒後誤事或與人起口角過;甚至於從沒醉倒在酒場--總能像日本忍者一樣,默默死在沒人看到的地方……

 對我這種傳奇人物來說,品酒嗎?我是存心「獸酒」去的。「品」,雖有三個「口」,猶恨不足;但「獸」……就像老字謎說的:「一家來七口,還要帶條狗」……嗯!如承辦類似活動,選擇來賓時,得無慎乎?

 就像Haslem、就像威士忌──別裝優雅,努力在生涯每個階段盡自己能力去幹,那就是男子漢;那就是給「一般人」的最好啟示……好好幹!你就是「單一無二」的傳奇!

後記:小S那位前輩,已揮別北國之春,打包前進邁阿密曬太陽、看比基尼女郎去了!

By LEO 2008.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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