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很多事情沒有一定,但是這個狀況下並不是。要探討這件事情到底是NBPA是正義的一方,還是老闆們真的虧到脫褲子不得不然了,那我們應該先從爭議的兩端,勞資雙方的爭議點:球員薪資的膨脹到底會不會影響到老闆的營收。

至於要討論這個問題,我們要先從CBA怎麼界定球員總薪資產生的方式。我們都知道,NBA的資方是個寡佔市場,而球員方也必須組成一個工會,代表全體對資方協商,才能避免被進行反托拉斯訴訟,以下引一下hyperion稻草人大大在PTT NBAGM板的好文:

基本上,美國反壟斷法禁止所有的「水平聯合行為」,所謂的「水平聯合行為」,大概可以想作是一個產業中位於相同產銷階段的不同公司,以互相達成合意的方式限制市場中的競爭條件。但是由於職業運動的特殊情形(尤其是棒球、籃球、美式足球),球隊之間組成聯盟,決定比賽時程、門票收益、選秀條件,就正好是「水平聯合行為」,原本應該要被取締,但職業運動聯盟沒有這些水平協定就玩不下去,因此有了所謂的「非法定勞動豁免條款」。如果球員今天組成工會,相關的勞動條件是由工會代表全體球員與聯盟進行集體協商,那就是「獨買」對「獨賣」,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講,不存在由資方獨占所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那麼政府便不會動用反壟斷法令來調查或取締資方/聯盟的水平聯合行為。但一旦球員選擇 decertification,這時在
理論上,每個球員只代表他自己,資方的聯合行為就會受到反壟斷法令的拘束。

然後我們再來看有關Larry Coon CBA FAQ,第八點就有規定球員工會跟資方代表的協商結果(2005CBA),原文如下:

8. What percentage of revenues do the players receive?

Contracts are individually negotiated between players and teams, and several factors control the amount each player can receive. Collectively, the players are guaranteed to receive at least 57% of revenues in salaries & benefits. If it's ever less, the league cuts a check to the Players Association after the season for distribution to the players.

如果有興趣探究他的實際運作狀況,歡迎直接收看Coon's FAQ,我就不另外多作解釋了。
http://members.cox.net/lmcoon/salarycap.htm

依照CBA的規定,絕對沒有所謂「肥得流油」的合約,跟不應該領這麼多錢的球員,因為這是代表「所有球員」的協商結果,也就是所有球員的薪資總和剛好就是BRI的57%,絕對不會少於這個數字,但是也不會超過這個數字太多,因為NBA有軟上限(Salary Cap跟Luxery Tax開徵門檻),而你超過開徵門檻的話你會被迫罰款(因為你破壞行情,小市場球隊付不起這麼多錢,也不是說今天Forbes多屆全球首富Bill Gates滿手現金,就可以無上限花錢組一個明星隊,當超過軟上限球隊就不能使用Cap Space簽約,只能用大鳥續約原有的球員,剩下的例外條款只有Bird Exception, Early Bird Exception, Non-Bird Exception, Mid-Level Exception, 還有最卑微的底薪跟打工仔保障薪資。

說了這麼多就是要強調,現行CBA已經有他的規範(也是勞資雙方都曾經同意的),薪資絕對不可能超過行情,也不可能低於球員所應得的份額,BRI的57%雖然是個浮動的價碼,但是他的比例卻是不變的,加計通膨以及景氣更迭,那球員薪資每年也會是浮動的(在每年簽約的時候會有所增減)。而且這個算法都是在算入現行大多數球員都使用累加式合約的狀況下仍然不會有大幅度的超額(因為薪資總額的算法是用已經預定要給出來的薪水加上新簽約的球員薪資),因此老闆可以給出的新合約的份額基本上已經是受限制的了,絕對不會超過老闆預設不能負擔的範圍。

因此如果再加計BRI年年增加的份額,那照理講球隊是越賺越多的正資產,球員的薪資也會等比例提昇(因為球員的勞動價值也會越來越高),如果說把通貨膨脹的程度也加計,2%左右的通膨也不會讓球員薪資的增加幅度變成了資方的累贅,因為他的現金流入也是同樣在增加的,除非發生了下列情況:

1) 老闆找到的經理人腦殘,不會經營球隊,敗家子(像是Arenas說的花20M買個超高級記分板),把經營狀況弄糟。
(你是股東,發現有這樣的Management Crew是會要求CEO請辭下台,還是要求勞工不要領這麼多,給多一點空間讓我的CEO敗家?)

2) 經營團隊或母企業壓根認為球隊就是投資,用超高的融資水位來經營球隊,製造一堆利息成本,然後升息的時候(聽說最近QE2剛結束?)就哭哭了。
(那資方哪來的臉要求球員工會為了他們的借條買單?)

3) 資方根本就是為了讓自己的資本利得極大化,殺機取軟還吃人夠夠,用作帳當工具,製造自己虧錢的假象,趁機勒索球員。

如果討論NBA勞資議題時,還像是某些財經記者寫出「自燃型員工」之類的角度來看NBA勞資爭議,那這就已經踩線了。所有的勞工,包括球員的勞動價值都不應該被惡意抹黑與忽視,不然這樣的文章祇是在幫毛主席口中貨真價實的走資派辯護而已。勞動的價值不應該隨著經營者的失誤而負擔連帶責任(不要跟我說大環境出問題,大環境不好BRI會年年增長嗎?),如果說這樣的失誤要勞方買單,只能說資方實在太鴨霸。

球員應該做的就是請經紀人談約,上場好好打球,參加經紀人與球團主導的活動,閒著沒事賺賺廣告費或通告費,一定時間準時參加NBA Cares,賺到的錢好好理財,如果還有剩下可以學Samuel Dalembert搞個Foundation援助海地的小朋友。而不是今天你突然在勞資協議之前拼命放消息說「我們很虧錢,你們拿太多,經理人又腦殘,害我們賺不到錢,麻煩你們降降薪水,挪挪大腿,讓我們可以脫手大賺。」這種事情以前不是,現在不是,未來也不是那些應該專注在球場與自己人生的球員應該負責的事情。

前面前言的部份我已經提到過,透過工會的組成與CBA的定期談判,已經讓原本可能是寡佔市場的NBA球員市場/新人市場變成是一個公平而沒有聯合行動的市場。依照經濟學的定價理論而言,現在的NBA球員市場是相對公平的,而每個人的勞動力並不是由資方或勞方自行定義,而是透過市場機制,他的勞動效率會得到評價,最後拿到他應該得到的合約。

但是今天資方已經透過聯合行動,包括在CBA到期之前拖延談判,可能的作帳,在全國媒體上大肆放話企圖影響輿論(也就是俗稱的挑動球迷的情緒),甚至是Lockout等方式,期望達到對勞方聯合壓低薪資的結果,基本上就已經是一種無理取鬧了,球員工會的激烈反應與不讓步也不過是在情理之中。

而在剛剛的立論中,我們就可以看出,為什麼NBPA的執行董事Billy Hunter與球員工會理事主席Derek Fisher兩位只要看到Hard Cap(或任何類似Hard Cap的東西,像是David Stern自行創造的Flex Cap),以及不合理的砍掉球員應得的份額(像是從57%降到40%左右),就直接亮紅燈的最重要原因。(這當然就是目前勞方最重要的兩大原則,其他什麼都可以談。)

所以接下來可以討論的部份是什麼?當然是:
1) 從BRI的成長破解資方的謊言
2) 從Soft Cap改成Hard Cap的毀滅性影響

要討論BRI,首先得先知道BRI是什麼東西,我們才討論得下去。所以我們引自Coons FAQ Q13,不過直接引用舊板Q12,也就是vegas同樣是在PTT NBAGM板的內文,其內容大致相符(有修正的部份容我在後面補充說明。)至於想參看新版原文的請直接點網址:http://members.cox.net/lmcoon/salarycap.htm#Q13

BRI包含下列收入﹕

正規賽門票營收 (Regular season gate receipts)
轉播權 (Broadcast rights)
表演賽實收款項 (Exhibition game proceeds)
季後賽門票營收 (Playoff gate receipts)
小飾品,節目單,以及特許營運店家的銷售收入[位於球場內或球隊認證而距離
球場方圓75哩內] (Novelty, program and concession sales [at the arena and in team-identified stores within a 75-mile radius]) *註一
停車費 (Parking)
贊助實收款項 (Proceeds from team sponsorships)
宣傳實收款項 (Proceeds from team promotions)
球場內俱樂部收入 (Arena club revenues)
夏季訓練營實收款項 (Proceeds from summer camps)
非NBA的籃球聯賽實收款項 (Proceeds from non-NBA basketball tournaments)
吉祥物與舞群出場的實收款項 (Proceeds from mascot and dance team appearances)
飲料銷售權實收款項 (Proceeds from beverage sale rights)
球場命名實收款項的40% (40% of proceeds from arena signage) *註二
豪華包箱實收款項的40% (40% of proceeds from luxury suites)
藉由NBA相關資產產生的實收款項,包相關資產包含﹕全球電視轉播權,贊助,
NBA娛樂公司,全明星賽,麥當勞杯,以及其他NBA舉辦的特別活動 (Proceeds received by NBA Properties, including international television, sponsorships, revenues from NBA Entertainment, the All-Star Game, the McDonald's Championship and other NBA special events.) *註三

註一:本條附則中[at the arena and in team-identified stores within a 75-mile radius],已經在CBA2005被改寫為[at the arena and in team-identified stores within proximity of an NBA arena](包括在球場基地範圍內或接近球場的官方授權之賣店),已將半徑75哩之硬性規定去除,由勞資雙方認定之。

註二:本條之內文,已經將冠名權實收的40%,改為45%-50%

註三:本條內文並無更動,但修正vegas大在原翻譯中[NBA娛樂公司]之收入為[NBA總部]之營收(原文為revenues from NBA Entertainment)

在瞭解了BRI的產生方式之後,我們就對於爭議點的球員薪資的產生方式,就有更深一層的瞭解:也就是說,對於某些比例的收入,是經由勞資雙方協商認可是由勞資雙方共創的收入,而其中一定比例的收入被認可為球員的勞動價值,因此勞方的全體薪資總額不得低於BRI總值的57%(現行的CBA2005所規定),藉以保證一定比例的BRI可以在球員市場中流動。

因此繞回來,BRI年年上升究竟代表了什麼?

在時代的變遷之下,BRI的增加率不僅僅代表著通貨膨脹的幅度,而是通貨膨脹、景氣循環、籃球娛樂產業產值上升與贊助商廣告預算的提昇的加總結果。也就是說,在勞資雙方的共同努力之下,整個NBA Entertainment產業的規模越來越大,觀眾基礎越來越廣大(也越來越肯花),在娛樂相關產業中的競爭力越來越強。這有很多例子可以證明,像是09金融大海嘯期間,手頭沒有不良資產的銀行業者仍然願意提供低利貸款給經營狀況比較不佳的小市場球隊;在QE2結束聯準會開始要進行升息循環,以及封館傳言喧囂塵上的當下,球隊交易市場仍然非常熱絡;以及球場內持續上升的票價與各項Service Fee,贊助扛棒越來越眼花撩亂(甚至還有非英語系國家贊助商),持續增加的海外收視基礎以及權利金的增加等等,再再顯示Running a NBA Team絕對不是賠錢貨,相反地是,在景氣差的時候他是保值的正資產,景氣好的時候他搞不好賺更多,而且還是放款市場上的金雞母。(其實相同的狀況在北美四大職業運動都差不多,尤其是MLB。)

且球隊淨值與BRI的增加率,都雙雙超越了購買力平價的增加率以及通貨膨脹的比例,代表整個NBA與其背後代表的產業的總值越來越驚人。在這種狀況下,資方要求將球員薪資佔BRI的下限從57%降到40%,是多麼愚蠢的舉動。(套句版友所說的:對照MLB的薪資膨脹,很難相信兩個聯盟在同一個國家。對照其他聯盟: NFL球員薪資佔總收益的比例是56%,MLB是58%,與目前NBA CBA05的57%相去不遠。)

所以如果把球員的薪資總額佔BRI的比例從57%降到40%,再將Soft Cap換成Hard Cap會出現什麼問題呢?

會馬上出現的後遺症就是:Rotation前端的球員仍然可以領他們現在大部分的薪資(就算被砍也不會被砍太多),但是Rotation中後段的球員,包括領中產的Role Player、板凳快到末端的球員、二輪選秀球員、使用老將條款的球員、甚至是十天短約的打工仔,都會被Hard Cap害到。

為什麼呢?

因為Rotation前端的球員對資方來講是不折不扣的搖錢樹,好的Foundamantals真的可以讓你上天堂,球隊淨值無限飆高,他們當然樂意把錢統統都塞給球隊的招牌球員;但是原本有57%的錢可以給球員,剩下40%,而大牌球員領得份額又沒有下降,簡單的加加減減就會發現,你在Rotation的位置越後面,被砍掉的錢越多(尤其資方醞釀在砍Bird Exception跟Mid-Level Exception),對於擁有鳥權或值得MLE的Role Player而言,可以offer的總額變少了,而且沒有任何彈性,基本上就跟晴天霹靂一樣。

我們都知道,運動員的生命何其短暫,沒幾年前仍叱吒網壇的Roger Federer已經連續兩屆在Wimbledon Final 8止步了,NBA的球員也一樣(何況近身肉搏強烈且需要頂級肌耐力的籃球員),黃金時期能有個十年就已經是很不得了的成就,也就是他的家庭或者他自己辛辛苦苦養這麼大,最賺錢的也只有快十年(大約新秀約加上兩次續約/換約)就差不多要進入生涯末期了,而他可能出自貧困,甚至可能要還債,超過四十歲以後大概也不能進入私人企業,只能倚靠籃球專業享有小額收入(跟他們黃金時期的收入相比當然是小額),一個NBA球隊加上IL名單總共15個Roster Spot,扣掉明星球員,大部分的球員一輩子都為了進入職業球壇訓練與投資,甚至退役后找不到非相關行業的工作,資方現在卻要無視球員們的勞動價值,不只不合邏輯,還是非常可笑的殺雞取卵式行為。

長期下來就會變成,已經在大學的球員或者二輪新秀會直接放棄轉職業的機會,拿學歷投入職場(至少賠得比較少,而且在NCAA現行規章之下,至少球員們還能夠負擔起身為學生的起碼義務),那考不過SAT測驗,連教育所能達成的階級流動都無法享受的球員呢?他們要怎麼辦?他們不靠這個產業他們要如何活下去都是問題。

因此會造成球隊所能找到的Backup pool變小,甚至更多現役球員退出此產業,加上在美國的中學明星球員通常都是多棲,小球員本身,甚至家長或者捐客都會替他們自己/子女/客戶想到利益最大化的解決方案,在他們考量機會成本之後,在只有頂級的天份才能在NBA賺得到與他們的勞動價值相符的薪資的狀況下,會有很大一部份的小球員選擇放棄籃球專攻其他運動。

因此結論是,如果這次CBA2011被資方強渡關山成功的話,在五到七年內,NBA將會出現成立六十餘年來,史無前例的人才大斷層,這對於這個仍然有發展潛力的產業而言是非常非常可怕的,比起單純Lockout而言,傷害還要更加巨大。

小市場球隊的困境,在BRI仍然在上升的今天,用合理的補貼制度來幫助他們渡過難關才是應該做的,而不是依靠惡劣的手段全面打壓球員薪資,來達成齊頭式的平等。(何況這根本不是平等,大市場球隊可以賺得更多,小市場球隊只是苟延殘喘兼捨命陪君子。)

可以改善小市場困境的方式很多,在一二輪中間增加三明治選秀權,以及MLB已經有的大市場收益分享等等的方式就能改善。(MLB甚至有小市場球隊就是拼著打平,加上販賣已長成的大物換現金賺錢維生。)這才是真正讓小市場的老闆能夠更好得環境來running a team的方法;但是最重要的事情還是,大市場球隊目的是為了賺更多錢這絕對沒有問題,但是請不要用殺雞取卵的方式來扼殺這個聯盟未來的生路;也請骯髒的投資型老闆負起責任,沒辦法增加現金水位,麻煩把你的球隊賣掉快點出場,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反正你怎麼賣都會比Forbes現在幫你們公佈的淨值還高阿,我想應該也比你們當初的成交金額還高,這不是只是身為一個投資人這麼簡單,這是一群學生的夢想,一群貧民窟小朋友翻身的曙光之一,不容許你們這樣破壞。

時間晚了,容我偷懶一下,用我上一篇文章其中的話作結:
讓負責任的人賺到錢才是真正的解決方案,不然這次資方得逞之後,下次又會要求更多,給老鼠一塊Cheese,他就會想喝牛奶。永遠不要忘記,球員公會銀彈雖然不夠,沒領到支票雖然會有問題,但是工會這次準備非常充足,更別提國會跟法院隨時會跟你們打招呼,好自為之。

arrow
arrow

    willy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