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盛夏中的太陽之谷中沒什麼黑暗的日子,但是禮拜五的天空想必是相當的陰沉。

在這因為不公平的裁決而提早來臨的暑假,正當太陽球迷好不容易接受了事實,即將超越悲傷時,胯下又狠狠的被膝蓋蹬了一下。

彷彿Amare Stoudemire與Boris Diaw禁賽事件中(以始作俑者Robert Horry做交換)司法還不夠失敗,現在又傳出NBA裁判Tim Donaghy因為賭球而在被FBI調查中的消息,甚至黑社會也牽連上了。

當然,這些指控仍然都要被證實,但是在季後賽吹的最爛的比賽這點上,籃球大眾之間可沒什麼好爭論的–五月十二日,西區半決賽,太陽馬刺第三戰。


那是一場由胡亂響哨,胡亂不響哨,以及超乎常理的延遲吹判組成的嘉年華會。

誰在這場比賽中負責執法?Eddie F.Rush,Greg Willard與Tim Donaghy

這讓人斷腸的六場系列賽已經把太陽的球迷打入了悲傷循環。只是之前大部分因為David Stern不願在他零容忍的政策中加入一點點的通情達理。


悲傷是這樣展開的:

●否認:這一切都沒有發生!Robert Horry沒有把Steve Nash掄牆!聯盟並沒有把我們最佳低位得分手與低位傳球手一起禁賽!這一切都是幻覺,嚇不倒我的!
●憤怒:David Stern!我討厭你!我要看Charles Barkley從Dan Majerle的酒吧窗戶中把你丟出去!
●討價還價:拜託讓我們贏第五戰,讓系列戰延續到七場。我們會把這些不公平的禁賽全部忘掉的。
●沮喪:我們輸了,一切都結束了,我們的機會之窗已經關閉了。Steve Nash已經33歲,我們唯一一次的機會已經沒了。
●接受:我們雖然落後,但勝負還沒決定呢。我們剛簽了Grant Hill,Amare將遠離microfracture手術整整一年,Leandro Barbosa每分鐘都有再進步。


碰的一聲後,看起來聯盟有個在關鍵的第三戰敗戰中負責執法的黑哨,所以太陽迷們,你們悲傷的循環又要再重來一遍了。

●否認:去他的!這裡是美國耶!這又不是天殺的義大利足球!這一切都是幻覺,嚇不倒我的!
●憤怒:第三戰是不是Bowen百毒不侵從頭到尾強暴Nash那場?Bowen真的只有兩次犯規?Nash真的只罰了三球?是不是有次跑到一半的快攻被一個遲了五秒的哨音阻擋?那一哨一定是不小心的對吧?
●討價還價:聯邦調查局,拜託告訴我們Donaghy沒有在這場球下注,拜託告訴我們黑幫並沒有押整疊的鈔票在馬刺上。
●沮喪:有差嗎,David Stern又不會讓我們重來。
●接受:大概永遠不會。


首先,第三戰將會被放在顯微鏡下審視–很難相信這場球在珠寶商的鏡頭下會比在電視上好看到哪去。

我首先想到最糟糕的吞哨Bowen在Nash跨下運球時Nash的手導致Nash的失誤─發生在Eddie Rush眼前,而不是Donaghy。

另一個糟糕的誤判是把Amare一次乾淨阻攻吹成犯規–他整場因為犯規麻煩只打二十一分鐘。

接下來是來自香格里拉的哨音,太陽在一次成功的防守後拿下了持球權,快攻已經跑了一半後突然被天來一哨把大家叫回來罰球。如果最後發現是Donaghy再思考了幾秒後吹了這樣一個異常的犯規,那會是看起來非常糟糕的一件事。

馬刺在賭盤中有三分的勝分,他們最後贏了七分。他們多投了九次罰球,以一支禁區球隊對一支跳投球隊來說是相當合理的差距。操作季後賽是比較容易露餡的,因為比賽都受到較嚴格的監控。但相對來說巨額的賭金也比較不引人注意,因為下注的總金額比季賽大多了。

如果Donaghy因為操作他近兩年來(FBI觀察他的時間)經手的比賽而被定罪,Stern將如何以他在鳳凰城內僅存的小小公信力來說服太陽球迷們(除了他本人批准的第五戰外)他們不是因刻意操作比賽結果所造成的受害者?(如果Donaghy確定操作了第三戰,太陽球迷對成為FBI放長線釣大魚作戰中的受害者一事不知會感到多麼的欣慰。)

好幾年來Stern不斷否定所有的陰謀論者,對任何敢對裁判問題高談闊論的人做出罰款的處分。甚至做到了差點把Jeff VanGundy逐出聯盟的地步。

如果在刑事法庭上公開了Donaghy影響比賽結果的事實,球員,教練與老闆批評的是不正當的執法,Stern有做出歸還罰款的準備嗎?

前奧蘭多魔術教練Brian Hill在06年三月六日的比賽後激烈批評Donaghy執法不力,被聯盟罰了25,000美元。

Stern可能會做出歸還罰款的舉動,但要是有證據指出Donaghy第三戰在馬刺上押注呢?

如果真相是如此,他在Horry–Stoudemire–Diaw事件上不公平的裁決讓一個犯罪行為所造成的結果更加惡化。Stern要怎麼做才能讓鳳凰城平息下來?

他可以讓候補之一的鳳凰城舉辦2009的全明星賽,但他本人敢在活動中現身嗎?

或許到了那時候,太陽球迷仍然還在悲傷的循環中。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josephho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